商標侵權是指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擅自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導致公眾混淆、誤認或者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以下是10個方面對商標侵權的詳細分析:
1. 使用相同商標: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未經商標權人許可,使用與注冊商標完全相同的標識。
2. 使用近似商標[]: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的商標與已[]注冊商標在文[]字、讀音、含[]義、圖形構圖[]及顏色組合等[]方面相近似,[]易使消費者產[]生混淆或誤認[]。
3. 類似商品/服[]務:即使商標[]不完全相同或[]近似,但如果[]在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也可能構成[]侵權,只要可[]能造成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產生混[]淆。
4. 擅自改變注冊[]商標:未經許[]可,擅自改變[]他人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等顯著特征并[]仍容易引起混[]淆的行為也構[]成侵權。
5. 剽竊馳名商標[]:對于馳名商[]標,即使不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如果誤[]導公眾認為該[]商品或服務與[]馳名商標所有[]人存在某種聯[]系,也可能構[]成侵權。
6. 商標淡化:未[]經許可,以可[]能削弱馳名商[]標顯著性、貶[]損其聲譽或者[]其他方式不正[]當利用馳名商[]標的行為。
7. 作為商品包裝[]、裝潢使用:[]未經授權,將[]他人的注冊商[]標用于自己的[]商品包裝、裝[]潢或廣告宣傳[]中,使人誤以[]為是原商標權[]人的產品或與[]之有關聯。
8. 在互聯網領域[]:在網絡域名[]、網站名稱、[]網頁設計或網[]絡推廣中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引人[]誤解的,同樣[]構成商標侵權[]。
9. 銷售侵犯商標[]權的商品:明[]知是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仍然[]銷售,也能構[]成商標侵權。[]
10. 未授權的商標轉讓或許可: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擅自將其注冊商標轉讓給第三人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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