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1年起,“商標搶注人”這個職業逐漸在廣東、浙江、遼寧等沿海地區出現,并以其低成本高收益一度掀起輿論關注的熱潮。商標投資人、職業商標客、“炒標人”、“商標職業搶注團”都是他們的別稱。
惡意搶注商標后果是影響到原來商標所有人的一些基本的經營行為,“惡意搶注”申請人成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會利用其注冊商標的占用權,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屬于自己的商標或利用其處分權對被搶注者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如果這些目的不能達到,則會提起侵權之訴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門舉報并索取賠償。
商標搶注應對措施
一、要強化商標先行意識:秉承“自愿注冊商標原則”和“申請商標在先原則”,企業應對已經在他國進行交易的商標及時“補過”、盡快注冊,對即要打入他國市場的商標提前、及時注冊商標。
二、適當構筑防御性注冊:根據“一類商品一件商標一份申請”原則,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可在與該商標類似或非類似商品類別上分別進行防御商標注冊,以免受職業商標炒家的侵害。
三、加強海內外市場監測:企業應密切關注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商標公告》,如發現相同或近似商標,及時向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異議.應委托商標代理組織進行市場追蹤監測,及時反饋侵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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